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發布《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將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是我國在推動企業國際化發展、規范境外投資行為方面的重要制度性文件,標志著我國境外投資管理進入更加法治化、規范化和便利化的新階段。
一、出臺背景與重要意義
隨著“一帶一路”倡議的深入推進和我國企業國際化步伐的加快,境外投資規模持續增長,投資領域不斷拓展。但與此部分境外投資也出現了一些非理性、不規范的現象,如盲目投資、風險管控不足等。為引導企業理性、有序開展境外投資,防范境外風險,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,制定統一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顯得尤為迫切。《辦法》的出臺,旨在構建全面規范的境外投資管理體系,為企業“走出去”提供更加清晰的制度指引。
二、核心內容與主要亮點
《辦法》共包括總則、投資主體、投資管理、服務與保障、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六章,核心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:
- 明確管理范圍與職責:辦法明確了境外投資的定義,包括通過新設、并購等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、控制權、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。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國境外投資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,并與商務部、人民銀行、外匯局等部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。
- 優化核準和備案程序:辦法進一步簡化了核準和備案流程,對敏感類項目實行核準管理,對非敏感類項目實行備案管理。明確了核準和備案的時限、材料要求,提高了管理透明度和效率,減輕了企業負擔。
- 強化風險防控與服務保障:辦法要求投資主體建立健全境外投資風險防控機制,并鼓勵其利用保險、擔保等金融工具規避風險。政府將通過多雙邊合作機制、公共服務平臺等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、信息服務和權益保障。
- 建立事中事后監管體系:辦法強調加強境外投資的事中事后監管,建立健全境外投資信息報告制度、重大項目監督檢查機制和違規懲戒措施,確保境外投資健康有序發展。
三、對企業境外投資的影響與展望
《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的實施,將對企業境外投資產生深遠影響:
- 引導理性投資:通過規范管理,引導企業聚焦實體經濟,避免盲目投資和虛假投資,提升境外投資的質量和效益。
- 防范各類風險:強化風險防控要求,有助于企業更好地評估和管理政治、法律、市場等境外風險,保障資產安全。
- 提升國際化水平:在規范管理的通過優化服務與保障,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技術、品牌、營銷網絡等領域的國際合作,增強全球競爭力。
隨著辦法的落地施行,我國境外投資管理將更加系統、透明,企業“走出去”的步伐將更加穩健。相關部門也將繼續完善配套措施,加強國際協調,為企業創造更加良好的境外投資環境,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。